石景山区古城二号路(鲁谷村路~石景山路)道路工程已通过水土保持验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的要求现将验收材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长20个工作日,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在线留言或来电来信反馈。
古城二号路公示.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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